4月1日施行!山东省水泥粉磨产能置换施行办法发布!
时间: 2024-03-09 18:13:38 | 作者: 水磨石系列
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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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山东省水泥粉磨产能置换施行办法》,要求:
水泥粉磨产能可以在省内各市、县(市、区)之间搬运,也可以向省外搬运。省外水泥粉磨产能不得转入本省。
2022年末前退出的3.2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设备,以及3.2米以上自动退出的水泥粉磨设备,以现有建成设备核定粉磨产能,核定产能经公示无异议公告后,可以直接进行产能置换。
特种水泥熟料企业请求保存配套的3.2米及以下磨机产能,不得参加通用水泥磨机产能置换。
新建水泥粉磨项目,产能置换份额为2:1,每建造1吨产能须封闭退出2吨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