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企业污染问题多年无解 环评批复成为空文
时间: 2024-07-01 00:45:47 | 作者: 水泥花砖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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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里种的大米不敢吃,衣服洗了只能晾在房间里,房顶上的琉璃瓦变成了水泥瓦。5月24日,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梁垛镇梁北村村民开同庆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这样的环境下,他们已生活了十几年。
开同庆说,自1998年江苏磊达股份有限公司的水泥生产线投产,他们噩梦般的生活也随之开始。上至环保部下至东台市环保局,他们不知去过多少次,可磊达水泥厂的污染问题到今天都没有得到解决。
最近,环保部下属机构中华环保联合会派出调研组,专赴东台实地调查发现,不仅村民们反映的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而且,在环评批复中有关要求并未得到执行的情况下,江苏省环保厅、盐城市环保局以及东台市环保局却对磊达水泥厂环保“三同时”作出了通过验收的决定。
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中心副主任兼督查诉讼部部长马勇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中华环保联合会将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省市环保部门对磊达水泥厂作出的“三同时”验收决定。
据村民介绍,磊达水泥厂1998年落户于梁垛镇,至今已经生产了15年。2006年起,磊达水泥厂的生产规模日益扩大,至今有6条水泥生产线在同时生产。
“家里到处都是水泥灰,种的庄稼也不能吃。”村民刘红伟家距磊达水泥厂年产9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米。他说,种的蔬菜拿到市场上卖,只要听说是梁北村的就没人敢买。
开同庆和记者说,他们种出来的米都是黑色的。“黑色的米不敢吃,只能卖给养猪厂,家里吃的米都是从别的村买来的。”开同庆说,这样的一种情况已经有十几年了。
调研组有关人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梁垛镇及梁北村调查期间,村民们向他们反映,大概有200多户村民住在5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内,“距离磊达水泥厂原料晒场最近的仅一路之隔”。调研组发现,水泥厂的晒场以及水泥运送过程产生的大量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对周边村民造成了严重影响。
据调研组工作人员介绍,磊达水泥厂在当地有7家水泥生产线家已经投产。在梁垛期间,他们走访了7户距离水泥厂最近的村民,“每一户村民的房子都被一层水泥灰覆盖,经过多年的水泥粉尘污染和雨水冲刷,许多村民房屋的瓦片、瓷砖、花岗岩地面,全都覆盖了厚厚的一层水泥。居民家中的家具和地面就算每天打扫,依然是覆盖着一层水泥灰,太阳能热水器因为水泥灰覆盖早就没办法使用,生活严重不便”。由于严重的粉尘污染,磊达水泥厂附近的耕地早已无法种植粮食蔬菜,现在仅能种植一些用来榨油的油菜。
梁北村村民开同庆,是最早站出来反映磊达水泥厂污染问题的。今年年初,他分别向江苏省环保厅、盐城市环保局以及东台市环保局提出过多次环境信息公开申请。
今年3月11日江苏省环保厅发给开同庆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显示,自2006年以来,磊达水泥厂年产300万吨矿渣粉磨线吨水泥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吨水泥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万吨水泥粉磨线项目环评属该厅审批。
2008年,江苏省环保厅在年产4500吨水泥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环评批复中,要求磊达水泥厂“减少生产、运输和贮存等环节以及堆场粉尘的无组织排放”。此外,该环评批复还明白准确地提出,“本项目设置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不得新建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已有环境敏感目标须在本项目试生产前搬迁完毕”。
江苏省环保厅2009年对磊达水泥厂年产300万吨水泥粉磨线项目环评批复中要求,磊达水泥厂须在本项目试生产前,将在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36户居民搬迁完毕。
就磊达水泥厂的污染问题,今年2月17日,江苏省环保厅曾专门打报告给环保部投诉受理中心。在这份报告中,江苏省环保厅称,东台市环保局对磊达水泥厂的日常检查结果是“噪声达标;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均运行正常,在线监控结果均达标排放。”
就50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村民搬迁问题,江苏省环保厅表示,74户已完成搬迁;86户或在做工作,或安置房屋主楼已封顶。
开同庆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每一次上边下来检查,都有人给磊达水泥厂通风报信。东台市环保局某科长更是公开告诉他们:“你们怎么告都没有用。”
调研组工作人员和记者说,他们在调查中发现,磊达水泥厂多个角度并没有按照环评批复中的要求去实施。
“环评批复中明确规定,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敏感目标必须在项目试生产前搬迁完毕,否则不得生产,但实际上已经生产多年;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搬迁问题一直未能全部落实。”上述工作人员说,6条生产线吨/日水泥技改项目)的“三同时”验收意见中提到,“500米防护距离内居民已签搬迁协议”,而据他们调查,村民从未签署甚至从未见过这样的协议。
调研组工作人员表示,省市环保部门在几条水泥生产线的批复中,都明确提到要“关停并拆除”磊达水泥厂的6个机立窑生产线,而且这是新项目准许建设、生产的前提。但是,据调研组调查,磊达水泥厂的6条机立窑生产线年才停产,且至今未拆除。
2008年,江苏省环保厅在磊达水泥厂年产4500吨水泥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环评批复中要求,磊达水泥厂“在本项目试生产前,拆除企业现在3条立窑生产线,关闭梁垛镇砖瓦厂”。
事实上,包括这3条立窑生产线条机立窑生产线,并未按照省市环保部门的要求拆除。这一点不仅被中华环保联合会调查人员查到,而且,江苏省环保厅在上报环保部的报告中也称,“6座机立窑在2012年6月全部停产”。至于是否拆除报告予以回避。
至于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搬迁问题,无论是江苏省环保厅还是盐城及东台市环保局均要求,在项目试生产前须搬迁完毕。
尽管环评批复中的这些要求并未得到落实,但是,并不影响磊达水泥厂环保“三同时”的过关验收。根据江苏省环保厅发给环保部的报告,磊达水泥厂6条生产线条已经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磊达水泥厂没有落实环评批复中关于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搬迁;机立窑生产线不拆除,随时有可能复产。”马勇说,对此,中华环保联合会将向江苏省有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
他表示,磊达水泥厂的环保“三同时”不清楚是在啥状况下进行验收的;有没有依照国家规定的条件、程序进行验收。环保“三同时”验收如果有一定的问题的话,企业项目环评就是一纸空文。如果环保“三同时”验收走过场,那么,企业项目环评报告书中提到的污染防治措施根本不可能得到落实,更起不到环境影响评价对于该项目污染进行预防的目的。
马勇认为,环保“三同时”制度本身是保证环评要求能够实施的一个重要环节,从目前实践来看,“三同时”验收程序和制度本身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导致环评报告书中希望避免的环境污染问题可能没办法避免。
他表示,环保“三同时”如此验收,最终会使环境影响评价功能部分丧失,甚至有可能是全部丧失。后果就是,埋下环境纠纷乃至件的隐患。
北京环鸣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环保联合会志愿律师胡玉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眼下,公众更多地是关注环评报告,事实上,环评批复的执行更应引起重视。环保部门所作出的环保“三同时”验收决定是不是符合法律要求也值得高度重视。
马勇表示,中华环保联合会将向江苏省有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对磊达水泥厂作出的“三同时”验收决定,并责令企业落实环评批复的要求。 (应村民要求,文中一些村民的真实姓名被隐去)(记者郄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