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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11-24 05:59:46 | 作者: 水泥彩瓦系列
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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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家住湘阴县六塘镇旭日村的百姓,因为家住六塘水库附近,前两年水库附近建了一个自来水厂,政府要求咱们不可以养猪,说养猪污染水,现在又强制我们关闭彩瓦厂,砖厂,水泥做的瓦和砖说排出来的水污染水库,现彩瓦厂已强制查封,断电断水,也没有谈到任何赔偿问题,就说要我们停一个月等待,请问我们现在要靠什么生活,这附近的老百姓就要什么也做不了了吗?政府的政策真的是这样的吗?同样的公司制作彩瓦不一样的地方能照常营业,我们这里就不行,政府不是为民谋利益吗?查封我们的时候一点也不管我们百姓,请帮忙咨询现在我们要怎么办?如何正确地处理我们的彩瓦厂,帮忙回复!谢谢
人甘跃武,系湘阴县六塘乡旭日村六塘片十组村民。反映自己因为家住六塘水库附近,前两年水库附近建了一个自来水厂,政府要求其不能养猪,说养猪污染水,现在又强制其关闭彩瓦厂,称水泥做的瓦排出来的水污染水库,现彩瓦厂已强制查封、断电断水。同样的公司制作彩瓦不一样的地方能照常营业,他那里就不行,政府是为民谋利益的,请求帮忙咨询如何正确地处理其彩瓦厂的问题。
收到此信访事项后,我乡党委政府格外的重视,责令我乡相关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认真办理,我乡环境整改治理工作人员作出如下解析:六塘水库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建有自来水厂一个,供应六塘水库周边约8000人的饮水。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周边1000米范围内养殖场所及污染厂矿企业都应予以拆除退出,来信人的瓦厂位于六塘水库南边,离水库只有50米距离,且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在生产工序中含印染过程,且生产污水直排饮用水水源,对饮用水水源水质造成极大的破坏。为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水源,抱着对人民群众饮水健康负责的态度,我乡及县环保、工信、电力等部门依法对来信人的瓦厂进行停电停产,并予以依法拆除,在拆除过程中,我乡财政对瓦厂拆除过程中的设备折旧处理,拆除费用将适当进行补贴,如拒不配合,我乡将依法依程序予以。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信访人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天内向湘阴县人民政府或信访局书面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经查,您彩瓦厂的关闭依据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89]环管字第201号)第十二条“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必须分别遵守以下规定: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规定。六塘水库作为六塘镇集镇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其周边严禁兴办工业公司建设项目。对于彩瓦厂的关闭政府补贴您三万元用于设施设备的转移。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信访人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天内向湘阴县人民政府或信访局书面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